【明報專訊】城大研究生會涉濫用公款,暴露其監管問題。根據該會憲章,幹事動用款項毋須經另一組織批核,只要在周年會議(AGM)上通過財政預算及核數報告便可;惟有指參加AGM的絕大部分都是研究生會幹事,變成「自己人批自己人」。反觀,城大本科生學生會設有監管機制,由幹事會決定如何動用會費,但事先必須經評議會批准,又規定不能以公款支付幹事膳食費。
索取財務資料被拒
本報向城大研究生會索取核數報告被拒,城大前校董會民選研究生代表仇思達亦稱,曾先後與多名研究生向該會索取歷年財務報告,均遭拒絕,只能藉出席AGM索取該年財政資料。他補充,參加AGM的幾乎都是幹事,該會財務報告亦獲通過。
學生會開支須評議會審批
城大學生會會長李浩賢稱,為確保學生會善用會費,該會及其屬會幹事會籌辦活動、處理日常事務及行政工作等開支,均須經評議會審批,並要遵循嚴格財務守則,例如設報價程序、只接受正式單據,不接受手寫單據或內地公司發出的單據,確保撥款用於正途,該會亦容許學生查閱財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