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憲法學教授童之偉對本報表示,在網上公開判決書的做法,若能實際執行,有積極和正面的意義。 他說:「所謂公開審判,除旁聽外,公開判決文書也是公開審判的一部分,這是有利於被告的,同時公布了判決書,亦加強了民眾對結果的監督,這是廣義的政務公開的組成部分,我是比較肯定的。」 有利被告 增加法官壓力 對於法院不理老百姓批評、依然故我的憂慮,童之偉認為,事情一旦在網絡上公開,知道的人多了,批評也自然增加,對相關部門或個人形成相當壓力,地方人大代表或以相關資料來批評或非難法院或法官,加上現在官員升職或任命前都需要公示,若法院的正、副院長做得不好,他們的升遷是會有壓力的。 不過,童之偉亦指出要慎防「魔鬼細節」。 他強調,4種不在網上公開判決書的條件之一:「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是整件事情的關鍵所在,法院很可能會將一些民眾普遍關注的案件列為「不宜公開」,因而民眾加強監督,使法院減少或避免這種做法,才是重要的。明報記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