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美國加州聯邦法院陪審團裁定,韓國三星13項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專利侵權,需賠償美國蘋果2.9億美元。 6女2男組成的陪審團認為,三星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抄襲、複製蘋果iPhone和iPad技術,侵犯蘋果的13項專利。蘋果為此索償3.8億美元,而三星則認為造成損失最多不超過5200萬美元。法官最終裁決三星賠償2.9億美元。案件主審法官是韓裔法官高惠蘭。 三星律師在法庭上陳述,蘋果不僅誇大其專利的價值,更誇大消費者選擇產品的重要性。事實上,消費者更願意購買三星產品,因為它物美價廉、使用安卓系統以及超大屏幕等優點,這些都不是蘋果的專利。 蘋果和三星的世紀官司不僅在美國,也在全球至少10個國家或地區訴訟,兩大巨頭互相指責對方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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