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駐守西區反黑組的偵緝警員,被指光天化日於街頭強搶19歲女子的iPhone 5手機,經一番追截後被途人制服,但警方未能在他身上搜出該手機。他昨就一項偷竊罪受審,辯稱女事主「好人當賊辦」,被告於案發時其實正協助追賊,反被女事主錯認為賊。 被告身上未搜出事主手機 控罪指出,被告黃子恆(28歲)於今年8月17日於太古城道與英皇道交界,偷取一部價值5588元的白色iPhone 5手機連耳機。事主溫活羚(19歲)供稱,案發日下午3時許,她由西灣河家中步行往太古城,拿茪熅魕M用耳機聽音樂,突然一名穿杏色短褲的男子從後搶走其手機。事主不停大叫「搶洇r」,此時一名穿紅褲的男子出現追賊,其後不斷有途人加入。 賊匪後來逃入太古城停車場失去蹤影。正當眾人無計可施,身穿紅色短褲的被告突然出現,事主大叫﹕「係佢喇!」眾人遂上前將他制服。被告邊掙扎邊大叫:「放開我,我只係幫手捉人。」又表露警員身分。警方到場把被告拘捕,卻未能在他身上搜出事主電話。 辯方指錯認 事主稱當時僅兩人 辯方反指出,事主案發時集中精神聽音樂,沒清楚留意周圍情G,又指被告當時用手機檢查信息,其間不小心碰到仍未被搶去手機的事主。後來被告聽到事主大叫「搶洁v,再看見一名穿紅短褲的男子狂奔,遂立刻追捕。辯方指出,事主慌忙間調亂了偷手機的賊和幫忙捉賊的被告。惟事主反駁,手機被搶時附近只有她和被告兩人。 有份追賊的蔡姓地產經紀供稱,案發時看到一名穿杏色褲的男子,被身穿黑色褲的人追趕,事主則緊隨二人其後。蔡又稱非常熟悉太古城區,更抄捷徑追賊。當蔡向法庭描述其捉賊路線時,以多個太古城「閣名」說明位置,如南海閣、泰山閣等,但眾多名稱令裁判官謝沈智慧頓時一頭霧水,最後要蔡手繪地圖說明,蔡接過紙筆後不消數分鐘便完成。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32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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