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南方都市報》報道,「他們只是租土地的使用權,建了別墅後為何能辦下屬於他們的土地證和房產證?!」昨日下午,數十名石碣沙洲村民聚集在村委大樓,商量維權對策。20年前,石碣沙洲村民將一塊約88畝的土地租給一名香港老闆建了49棟別墅,土地租期60年。去年村民偶然得知,這些別墅有獨立的土地證和房產證。為要回土地,沙洲村民捐款5萬多元維權,起訴兩度被駁回。為維權116名沙洲村民將東莞市政府和東莞市國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相關證書,該案一審暫定月底開庭。
香港人租地建49棟別墅
盧俊成是起訴東莞市政府和東莞市國土局的116名村民之一,起訴原因源於20年前的一紙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1993年,香港人唐柏江來到石碣沙洲,提出想租一塊土地。村民袁再來記得,當時唐柏江出手很大方。
「拿了幾百個金幣過來,村埵酗懦q的人見者有份。」沙洲村民與唐柏江簽訂合同,約定沙洲村將舊圍一塊宅基地轉給「展隆有限公司」使用,轉讓費用330萬元,使用期限為60年,至2053年4月15日止。舊圍位於石碣濱江西路旁,面臨東江,位置極佳。
接下來3年,唐柏江陸續在舊圍建起49棟別墅,起名叫「好望角」,並開始對外售賣。對於唐柏江建別墅賣的行為,有些村民有意見,但被支持者的聲音蓋過去了。盧俊成說,畢竟合同中沒有約定怎麼使用土地。
隨後10多年,村民並沒有太關注「好望角」,其間,「好望角」的別墅被多次買賣,陸續出現第三、第四手業主。「我們覺得奇怪,這堛漱g地是我們村的,他們沒有房產證,怎麼會有那麼多人買?」村民劉志奇說,「好望角」的別墅經常能賣出高價,聽說有的叫價千萬。
別墅有房產證和土地證
去年下半年,沙洲有村民偶然得知有人買了「好望角」別墅,便問對方使用年限是60年還是永久使用,對方稱可以永久使用。
村民找關係到房管部門查詢。「我們知道有一棟別墅是唐柏江的,便查他名下的房產,果然有棟『好望角』的別墅。」
劉志奇說,這棟別墅不僅有房產證,也有土地證。
村民提供的唐柏江的土地證顯示,土地位於石碣鎮劉屋區沙洲舊圍,土地類別為宅基地,土地面積120平方米,發證時間為1996年4月29日。唐柏江的房產證也早在1996年就辦好,建築面積為320.12平方米,共三層。
「49棟別墅,每棟都有土地證和房產證,我們的土地早在1996年就被侵佔了。」為要回土地,沙洲村民自發捐款。全村民小組500多人湊了5萬多元,作為維權經費。
今年4月7日,5位村民代表將唐柏江告上法院,要求確認涉案土地使用年限至2053年4月16日止,並在國土資源部門辦理更正登記。此時,唐柏江已不見蹤影,法院在整個訴訟過程中都沒能聯繫上唐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