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4年前北角渣華道一地盤掘地洞時,鑿痁搣騚靽O的一條13.2萬伏特地底高壓電纜,導致港島區短暫停電。港燈興訟指涉案建築公司疏忽,違反機電工程署的工作守則,要求對方賠償逾460萬元,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建築公司否認疏忽 主審特委法官馮柏棟於案件開審前申報利益,本身住在港島,是原訴一方香港電燈公司的客戶,但雙方均表示沒有異議。代表港燈的資深大律師馮庭碩在開案陳辭時表示,「爆炸」發生於2009年2月16日,被告建榮地基有限公司在北角渣華道96至106號挖掘,挖掘位置與肇事港燈電纜非常接近,港燈後來發現地下電纜損牷C 港燈稱,建榮挖掘前必須按照機電署的工作守則,確保地底電纜不被損牷A若電纜被損珓雈i能會造成爆炸,威脅市民的生命安全。惟建榮一方否認疏忽。 致港島短暫停電 17宗困 根據港燈的入稟狀,建榮於2009年2月初向港燈索取涉案地盤的地下電纜規劃圖,同月14日港燈將圖則交予建榮,建榮於09年2月16日,在北角渣華道96至106號興建中酒店進行地基工程。港燈一方昨稱,電纜維修花了逾3個月,至09年6月才完成。同年底,港燈去信要求建榮賠償460萬元,但建榮兩周後反向港燈追討7.7萬元工程損失,不過建榮事後已放棄追討。港燈指建榮沒有作出適當勘察及安全措施,導致電纜損牷C 資料顯示,當日損珖釋釵V港島東區及灣仔擴散,多個地區電壓驟降,雖然僅維時少於0.1秒,但導致部分大廈電器跳掣、升降機急降、固網電話一度不能打入等「異象」,幸無人受傷,當日共有17宗困繷孎i。 【案件編號:HCCT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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