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議會黨派林立,黨派如何能擱下分歧、合組「聯盟政府」?新力量網絡副主席方志琲磳隉A外地不少政府也是由多黨派組成,認為本港日後可向新西蘭借鏡,建立建基於聯盟協議的聯盟政府,聯盟政府毋須包攬所有黨派,關鍵是需要在立法會掌握基本多數(simple majority)。加入政府的政黨須簽署協議,聯盟各方列明共同支持的政綱,但同時應加入「agree to disagree」條款,令參與政黨可說明在個別議題上持不同意立場,他認為,此舉可協助政府吸納在立法會的支持。 簽署協議 分歧問題寫入條款 方志瓻出,「聯盟協議應該有兩部分,首先應吸納各政黨長期爭取的項目,「讓大家有貨交」,而政府應把協議視為任期內的施政綱領。第二,聯盟協議亦應提到政府團隊如何組成,包括政府會如何吸納政黨人出任局長等。他舉例,若日後聯盟內的政黨在中港關係、《基本法》23條立法問題上出現分歧,便應寫進「agree to disagree」的條款中,令政黨可維持本身立場,同時於民生問題取得共識。 未來特首應是「調和型」 方志睇{為,社會若認同籌組聯合政府方向,未來普選的特首應是一名「調和型」人物。他指出,歐陸國家籌組聯合政府的總理,如德國總理默克爾等,均屬調和型,並非如美國總統奧巴馬般的政治強人。公民黨郭榮鏗形容,現任特首梁振英猶如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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