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1名反對法團增加管理費的鑽石山龍蟠苑居民,姓名、容貌連同地址被列為「反對派VIP」,並印成「海報」貼在屋苑保安房內。有涉事業主接到匿名信,得知被「點相」後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管理公司解釋,反對加費的業主在2012年未經法團批准於屋苑集會、掛橫額及叫囂,拍照是為作紀錄和證據,張貼資料則是為協助員工「執行職務」。
個人資料製「海報」貼保安室
其中一名被「點相」的業主賴耀南稱,居住龍蟠苑多年,只於去年部分業主反對加費期間,於屋苑外公眾地方參加集會,當時是聯同其他業主收集簽名,批評管理公司做法「莫名奇妙」。私隱公署稱,根據私隱條例,公署有責任將調查資料保密,不能確認是否接獲有關投訴。
賴稱,他今年7月收到匿名信,指他們一批業主已被屋苑一名一級主管「偷拍」,並貼於保安更衣室內,信件並附有印有11名業主容貌、姓名及單位號碼等個人資料的「海報」相片。賴說,此前一直對被攝下容貌一事不知情,後來他行經保安房窗外,發現一張印有8名業主容貌和地址的A4紙貼於房內牆壁,「先醒覺原來管理公司準備搞我]」。他於7月在當區區議員譚香文陪同下報警,屋苑保安其後摘下有關資料。
管理公司﹕為助員工執行職務
管理公司康業早前回應本報,指資料只張貼在員工私人休息室內,而休息室大門長期關閉,員工須用鎖匙進出,惟記者早前實地視察,卻見大門經常打開。本報就此再查詢,康業改口稱已敦促駐屋苑員工出入休息室後要關門,又指執行有落差不能接受。康業強調,收集的資料已在「發揮功能後」移除及銷牷C
龍蟠苑法團前委員俞先生稱,A座的保安員理應只知道A座業主的地址,憂慮業主地址若被屋苑所有保安知悉,會令私隱受損。
法團主席:為佢]安全
龍蟠苑今年1月開始起加管理費,加幅達18%。龍蟠苑A至F座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張家友稱,加幅較高是因為龍蟠苑已多年沒加管理費。他說事後才知悉保安公司的做法,認為公司只因部分業主「行為激烈」,才特別關注他們,「都係為佢]安全」。
私隱公署不評論是否違規
私隱專員公署稱未掌握詳情,故不評論做法是否違規,但公署引述《物業管理指引》指出,於大廈張貼通告或會議紀錄時,若涉及個人資料,應仔細考慮必要性,「別有用心地」過度披露個人資料,或違反保障資料原則。
明報記者 陳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