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記者受賄案在內地傳媒圈子引起熱議,有時政記者認為,財經版記者「油水」多,是上市公司、基金公司的行賄重點,也比較容易受到誘惑。不過另有未經證實的消息指,此次浙江出事的版面其實並非新聞版面,而是報社的「經營類版面」。 所謂「經營類版面」(類似特輯),即專門刊登「鱔稿」(軟文)或稱「特約報道」的版面,看似是正面報道,實際是推銷,按篇幅、內容計價。 一些財經類報紙因廣告不足、經營不善,這樣的「經營類版面」就成了收入來源之一,記者、編輯都肩負一定的「經營」額度必須要完成,而這也正中一些需要宣傳的公司下懷,當中就涉及有償新聞。 肩負營業額 寫「鱔稿」易出事 在《新快報》陳永洲案發後,中國記協不但發聲明強烈譴責,還要求各地記者協會組織學習或座談會,嚴肅紀律、打擊新聞敲詐,增強傳媒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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