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在美國等待上訴程序的這宗索賠案件的兩名主角,原告為59歲的張宏偉,他旗下東方集團是中國首家上市的民營企業,他在2011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中排第61位,擁有近百億人民幣的資產。 他曾任第10屆全國政協委員,現時在香港上市的民生銀行(1988)副董事長、非執董,另外亦是聯合能源集團(0467)主席。 趙曾為公司駐美代表 被告是曾為張宏偉立下汗馬功勞的趙竑,他原是一名政府官員,於1984年和1992年兩度被財政部派往世界銀行工作,並於1994年辭去公職,在美國創辦投資諮詢公司。1994年,趙竑透過大學同學、東方集團副總裁關國亮結識張宏偉,張委趙為東方集團總裁助理及駐美代表,直到2009年。 張索趙2000萬美元 2009年底,張在美國馬里蘭州和弗吉尼亞州法院以涉嫌違反信託責任、欺詐、侵吞公司財物等多項罪名起訴趙,指趙在1994年至2009年任職期間,有450萬美元公司資金去向不明,索賠2000萬美元。 2011年11月初, 弗吉尼亞州法庭判趙竑敗訴,須向張宏偉賠償10萬美元。趙不服上訴,在庭審中爆出事件牽涉其舊同學李小琳,再度引起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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