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亞洲電視近年風雨飄搖,股東及管理層之間角力不斷。現任董事查懋聲日前入稟,表示與胞弟查懋德手持亞視發行的2億元可換股票據,要求法庭下令禁止亞視違反票據條款,抵押公司資產以換取外界貸款。 符第16項條款方可抵押 據公司註冊處記錄,亞視最大股東為Antenna Investment Ltd,持有逾47.5%股權,而查懋聲及查懋德控制的海外公司Pelaka Investments Ltd.為Antenna的大股東。 原訴方查懋聲及查懋德在入稟狀指出,亞視於2008年8月25日向原訴一方發行2億元固定息率無抵押可換股票據,當中包括若干條款。原訴要求法庭禁止亞視,除非符合票據中第16項條款,否則向外界貸款時不得抵押手上資產,但入稟狀未詳列第16項條款的內容。亞視發言人指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置評。 查氏兄弟因亞視股權爭議,早與亞視另一股東蔡衍明鬥得「難分難解」。蔡早於2010年入稟指曾與查氏協議,查會出售指定數量的股份予蔡,令蔡取得亞視控制權。惟查違反協議,把手上股份轉讓予現時亞視主要投資者王征。 法庭稍後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查、王交易。查、蔡雙方一度欲以和為貴,於2011年情人節當天調解,惟失敗告終,需以審訊處理。 【案件編號:HCMP26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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