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日前在兩宗刑事案審訊中途撤銷控罪,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否認律政司有任何錯失,針對的士司機涉打劫女乘客的案件,檢控決定的過程並無問題,控方是根據當時手上的證據檢控,認為有傳媒指律政司「砌生豬肉」的說法,對刑事檢控科絕對不公道。 指「砌生豬肉」說法不公 袁國強表示,的士司機涉打劫女乘客案件,律政司收到警方提交的文件時,女事主確在認人過程中認出被告,加上考慮了相關證據才檢控。惟案件開審後,女事主在庭上就認人程序作供時,答案顯示她並不很肯定被告是否案發當日的司機,故控方才考慮應否撤控,當刑事檢控專員了解情G,認為情G有變,故不應繼續檢控。 假鈔案警沒諮詢律政司 袁續說,至於另一宗涉及行使假鈔案件,警方提出檢控時無問過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明顯本案撤控的原因,是由於開審後發現涉案警員證供有問題,而就這方面,刑事檢控專員已與警方溝通跟進。至於涉案控方大律師是否有泄露的士司機資料,袁表示仍在了解當中,並在等待相關報告,現階段評論是否會有人被處分是言之尚早。 袁又強調,兩案在未審訊前,律政司並不知道證供會出現上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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