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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四川一名女子在當地一餐館吃飯後,在有獎發票中刮出中獎金額「拾萬元整」,豈料她前往兌獎時,卻被高縣稅務部門告知只能兌10元。對方稱,發票背面註明了最高兌獎金額只有3,000元,票務系統顯示該發票中獎10元,是印刷時將「拾元」錯印成「拾萬元」。
(華西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