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寵物店東主租用700呎單位,安置寵物店倒閉後遺留下的60隻貓狗,大部分貓狗斷水斷糧,存活的貓均染病。她早前承認虐畜等罪名,昨被判囚6個月、緩刑3年,以及罰款7萬元。裁判官斥被告「日後也沒有資格與動物為伴」,表明要向公眾發出清晰信息,被告的行為不能容忍。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斥被告俞詠詩(45歲,圖)雖是出於愛心才飼養動物,她卻令逾50條生命置身於惡劣的環境,有的更被人道珝嚏A斥責她不知道動物所受到的痛苦,形容她的所作所為「令人厭惡和惡心」,「日後也沒有資格與動物為伴」。 官:行為厭惡惡心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的感化報告和心理報告顯示,她愛護動物,就連生病的動物亦會同樣照料,但因為寵物的數量超出她可應付的範圍,才會發生今次事件,希望法庭不要將她判囚。控方透露,案中生還的動物已交由愛護動物協會看管,正在康復當中。 被告早前承認3項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罪及1項無牌畜養狗隻罪。案情指出,今年2月17日,警方接獲投訴在長沙灣青山道271號被告的單位傳出異味。單位內有大量貓狗,地上滿佈動物便溺。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她的寵物店在2011年倒閉,遂在單位內飼養遺留下的60隻貓狗,每晚她堅持到寓所照料牠們,但案發前一天她病倒,故沒探望貓狗。 被告飼養53隻貓及7隻狗,其中34隻貓狗被困在16個籠中,4隻貓及兩隻狗有水供應,其餘貓狗斷水斷糧。另有4隻貓因感染傳染病已死亡,存活的39隻貓均患有傳染病,而7隻超過5個月大的狗沒有申領牌照。 【案件編號:KTCC42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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