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酒吧摸女同袍腿 新紮警司控非禮 事主赴被告升職酒局 稱遭「愈摸愈入」握拳擋私處
【明報專訊】去年擢升警司的陳建愉,涉在旺角酒吧非禮女同事,又三度在警署襲擊對方,被控一項非禮罪及3項普通襲擊罪,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事主X稱,陳建愉用右手摸她大腿內側,她握拳頭遮擋私處,形容感覺惡心。X稱被告職級較高,加上警隊發生性相關事件「受害人的相都會被瘋傳」,令她不敢舉報。
另涉警署內襲擊事主 現停職
被告陳建愉(42歲)已被停職。控辯雙方承認事實指出,被告與X曾在同一警署工作,無戀愛關係。事主X以視像形式作供稱,被告去年調任警區助理指揮官,二人不是直屬上司下屬關係,常有公務接觸。
非禮發生於去年5月14日,X稱當晚被告邀約到旺角太平道LaLa Bar飲酒,她原以酒量不佳為由推搪,被告說「我]應該好玩得」,她最終赴約。X說被告酒後手搭她肩膊,感覺愕然,因二人僅識數周,被告一向表現斯文,惟X想起聚會旨在慶祝被告升職,為免場面尷尬,無反抗或撥開被告。
同場見被告摸其他女同袍
疑「常態」未即求助
X表示,被告不久將右手放在她的大腿,且「愈摸愈入」,觸碰接近陰部,她緊張下收緊大腿,並握拳擋在陰部上方。X稱被告與友人聊天猜枚近兩小時,甚少放開右手,令她感到惡心尷尬。據X所知,聚會參加者全是警員,被告摸過兩名女同事的面部、將手放入她們大腿等,對方均無激烈反應。X有感「係咪常態謘H」,無向在場者求助。
其中一次普通襲擊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某日,X說當時和上司在警署討論公務,被告用手掃她的面部,她撥開被告的手,斥「你唔好搞啦」。X稱,被告首次在其他長官面前做類似動作,令她非常震撼,惟現場討論氣氛熱烈,不肯定上司有否發現。
怕「輸階級」無人作證
憂警隊內性受害人起底文化
X作供時聲線哽咽,承認事後不敢舉報被告,自覺欠缺勇氣。X稱被告職級較高,即使她說出事件,都可能因為「輸階級」而找不到證人作證。X稱警隊以往發生涉及性的事件,不論當事人有否投訴,或者真相尚未查清,事件已經在內部WhatsApp信息瘋傳,「我會好恐懼,我會承受唔到」。她亦擔心啟動刑事程序,出席酒局的同事都要錄口供和上庭作證,或惹來麻煩。
X提及,被告不時要求她買咖啡,拒絕會遭被告指摘「忘恩負義」。X曾因事忙沒有買咖啡,被告在辦公室白板寫上「一世咖啡」四字,X反問:「我日日返到咁夜,你日日鰜袚d我?日日叫我買咖啡?」被告稱只是說笑,隨即離開。X作供未完,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 3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