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三問南丫海難經過 海泰船長皆拒答 只提自身背景 沒言有否嘗試避開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39死,死因研訊昨踏入第二日。庭上透露,判囚8年的肇事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當年拒向警方解釋撞船經過,亦拒絕回答有否避免撞向「南丫四號」。據生還者引述,南丫四號船員疑當場致歉,向乘客稱「我]有轉捘訧\(海泰號),但佢無減速撞埋薄v(見另稿)。
事發2012年十一國慶晚上,「海泰號」高速撞擊「南丫四號」後,「南丫四號」下沉,奪去39條人命。
昨日庭上讀出20多名證人書面供辭,首度披露海泰號船長黎細明接受警方調查細節。警方事發翌日以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拘捕黎,並問及撞船經過,包括當時天氣環境及船員人數、撞船前有否避開南丫四號,以及為何無立即停船,黎警誡下一概不回答。
自言未讀過書 拒供值班表
黎細明同年10月16日於警署羈留時錄影會面,向警方提供小量資料。黎自言「未讀過書」、「識少少字」,約於2008年入職港九小輪,並考獲300噸以下機動船船長資格。警員問及「海泰號」船長職責、意外前值班安排,以及黎的身體狀G等,黎一概不答。
上訴庭列海員OT關鍵議題
警員問到,黎細明有否採取任何措施避免碰撞「南丫四號」,例如開燈、發出聲音和警告信號,黎均不回答。
另就「海泰號」撞沉南丫四號後沒折返救人,警員問黎有否目睹對方船的乘客墮海,又有否指示海泰號乘客和船員將救生設備丟下海救人,黎一律不回答。黎拒向警方提供值班和休息時間表,不過上訴庭早前頒令召開死因研訊,將海泰號員工有否超時工作納入6項關鍵議題之一。
庭上透露,警方同月30日再與黎細明錄會面口供。警員稱調查發現,「海泰號」和「南丫四號」碰撞前數分鐘,海泰號曾和另一艘不知名船交叉相遇,雙方距離僅1.7米,海泰號無轉捘袧瓷C黎細明表示明白問題,但拒絕回答。翻查資料,黎細明2015年被裁定39項誤殺罪和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判囚8年,現已刑滿出獄。
南丫四輪機員稱太突然無法阻
黎細明被捕後未詳細交代為何撞船,另一邊廂,「南丫四號」輪機員梁沛生供稱事出突然,無法阻止事故。據書面供辭,梁沛生當晚負責檢查南丫四號的引擎,撞船時跌倒受傷,其後他入機房視察,發現機房湧入海水。船沉沒後,梁稱曾協助一女童登上救生艇。梁曾涉誤殺罪被捕,未被起訴。
死因研訊一連兩日處理書面供辭,料今早傳召首名證人遇難者家屬趙炳全作供。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12】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