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菡:撤強積金對}無炒人誘因 稱對僱員中長期幫助大 更多錢備退休
【明報專訊】取消強積金對}昨日起落實,勞福局長孫玉菡表示,相關安排對僱員中長期幫助大,他們可以有更多錢為退休作準備。他又說僱主如解僱舊人再聘用新人,新人要重新培訓,其受僱期間衍生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兩金)不可全數對},對僱主可能是得不償失,「看不到很大誘因(解僱現有員工)請新人」。
取消強積金對}昨起落實,此後僱員受僱期衍生的兩金,僱主不可以其強積金強制供款作對};但轉制日、即5月1日前僱員兩金仍可對}。孫玉菡昨於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取消對}是制度上的大轉變,對僱員中長期幫助大,令他們有更多錢為退休作準備。
指新人須培訓 或得不償失
他指現時勞動市場人手緊張,僱主如解僱舊員工,未必能以較低月薪另聘他人,新人更要重新培訓,僱主可能得不償失;且舊員工轉制日前衍生的兩金可對},但新人相關費用則不可對},這樣做亦無好處。他指一間公司要繼續做生意,必須聘用員工,看不到有很大誘因促使僱主解僱現有員工改聘新人。
僱主須先付兩金 再申資助
孫又稱,政府推出25年資助計劃協助僱主適應,330億元金額由精算師按不同假設計算所得,理論上應足以25年使用,惟金額並非已「封頂」,如未來不足夠,政府會追加撥款。資助計劃昨起接受申請,僱主須先向僱員支付兩金,再向勞工處申請資助(見表)。
就僱主會否「鑽空子」規避兩金,如與僱員簽訂23個月合約或採取「假自僱」模式,孫玉菡稱《僱傭條例》已就僱員獲得兩金條件有明確規定,短期合約屬法例容許,是否自僱也要視乎事實,關鍵在不可涉及虛假,如僱員有懷疑可找勞工處幫忙。
雜工指工時減 孫:輸勞把關嚴
社協近月接獲本地餐飲從業員求助,有雜工於同一食店工作17年,在外勞入職後被要求減工時,孫表示有留意報道,惟認為每個個案牽涉不同細節,難有一個案放諸四海而皆準,強調輸入外勞制度的設計重點在優先保障本地工人就業,當局審批時有嚴謹把關,如僱員有疑問或需要可向勞工處求助。
法定最低工資昨日由每小時40元調升至42.1元,孫稱現在最低工資以方程式一年一檢,難得各方同意採用方程式,希望穩定地使用方程式定出最低工資,故下次調整機制檢討會於5至10年後,屆時可檢視方程式內不同計算部分能否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