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華漢10年前涉當街殺女工友案上訴
庭上台山話廣州話翻譯 未盡保障被告發還重審
【明報專訊】10年前在多倫多涉嫌將女工友殺死、5年前被判終身監禁的華人陳壽全(譯音,Shou Quan Chen),近日因台山話及廣州話翻譯問題,成功上訴得值,案件獲得發還重審。
安省上訴庭三位法官今年3月6日一致裁定,現年80歲的陳壽全(譯音,Shou Quan Chen)上訴得值,原因是祖籍台山的他,在2019年原審時部分時間只獲得廣州話翻譯。
上訴庭判辭指出,按《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14條,規定:「在任何訟程序中,不懂或不說訴訟程序所用語言或失聰的當事人或證人,有權獲得口譯員的協助」;而該案中,陳壽全卻未獲有關保障。
陳壽全被指於2014年10月15日,在多倫多杜邦街(Dupont Street)及德化林街(Dufferin Street)交界,碰上63歲的同鄉女工友劉仙旭(譯音,Xian Xu Liu)。兩人交談一會後,陳突然撲向她襲擊,然後棄下自行車步行逃去。
劉倒臥草地上流血不止,最後死亡;警方則在該處找到染有血漬的金屬棒,相信是來自陳壽全的自行車。
陳壽全及後被醫生診斷他患有晚期精神分裂症,不排除他有認知障礙。上訴人亦聲稱,襲擊劉時是受到鬼魂指引。
2019年4月,陳壽全被裁定二級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10年內不得假釋。
在廣東台山出生的陳壽全,母語是台山話,他並不識字,只會一點點廣州話。
紀錄顯示,他於2000年移民到加拿大,任職廚師直至65歲,案發時他70歲。
上訴庭判辭指,陳壽全的案件於2019年開審時,總檢察部最初提供的翻譯員,只作出廣州話翻譯,直至審訊後期才改由另一位翻譯員提供台山話翻譯。
在翻查原審錄音時,上訴庭發現「表示能作出台山口音廣州話」的翻譯員,實際上只作出純廣州話翻譯;而且更出現錯譯情況:例如法庭問陳「是否聽得見?」時,陳回答「聽不到」,卻被譯成「現在聽得到了」。
後來接手工作的台山話翻譯員表示,雖然台山話與廣州話相似,但陳的口音比較獨特,與一般台山話不同。
陳的家人亦表示,原審初期已發現翻譯問題,但多次向律師提出後卻未獲處理,覺得「即使被告不明白審訊,法庭仍然只顧盡快審結案件」。
語言學者的報告亦表示,台山話與廣州話並不能算是兩種不同「口音」(dialect),因為兩者並非單純音調不同,在語法上也有不同。
上訴庭認為,法庭有責任確保與訟雙方明白審訊,雖然上訴人確能明白一點廣州話,但仍然認為其憲法權利受到剝削。
法官又引用判例,指「要維護和促進多元文化社會,就必須讓那些講英法語以外語言的人能真正訴諸刑事司法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