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上學院例修訂月內二讀 設3年過渡
【明報專訊】政府醞釀修訂《專上學院條例》多年,以加強規管自資大專院校。教育局昨表示,修例草案本周五刊憲,本月19日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根據局方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草案通過後設有約3年過渡期,讓未根據《條例》註冊的院校完成註冊。
修例後評審局審批大學自資開辦課程
現時資助大學附屬自資部門開辦自資課程時可憑大學本部自行處理評審,教育局文件表示修例後改由評審局負責機構評審,將顧及院校的成熟程度和質素保證往績提供「若干便利措施」。文件續稱,評審局亦會考慮院校營運往績,檢視院校成熟程度和能力,以申請學科範圍評審資格。機構評審及學科評審均5年複審一次。
大學附屬部門命名人事等安排仍由本部決定
至於資助大學附屬部門的命名和品牌、按成本借用校園設施、委任院校本部成員加入學院管治團體等安排,繼續屬資助大學本部決定,惟亦須符合《條例》規定。局方稱,修例後將提供足夠彈性,讓大學本部繼續擁有自資院校和辦學團體角色,並在適合情G下監督自資院校的策略發展和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