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紀錄查核機制 周一起範圍擴至準自僱者
【明報專訊】政府將分階段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警方下周一(16日)起,首階段擴大機制涵蓋範圍至準自僱者,包括但不限於私人導師、音樂老師、運動教練及提供上門服務者等。機制屬自願性質,需申請人同意;僱主亦不再限於機構或企業,同時涵蓋家長等個體。至於下周一或之後遞交的新申請和續延申請,查核申請的有效期會由18個月延長至36個月。
自願性質 有效期延至36月
警方昨在官網上載短片介紹首階段申請安排,申請人可經警方網上申請平台提交申請表、上載文件及繳費,亦可預約前往6間提供24小時套取指紋服務的警署,包括北角、油麻地、牛頭角、屯門、沙田及荃灣。至於續延申請者毋須前往警署,可經網上辦理。
保安局擬明年底擴至義工
查核機制供僱主查核從事與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有關工作的僱員有否指明性罪行定罪紀錄。保安局將會參考首階段經驗,考慮明年底前將機制擴大至義工;待這兩個階段運作暢順,會把機制涵蓋至所有現有僱員和自僱人士。
今年8月,匡智會轄下殘疾人士院舍有職員涉嫌性侵兩名院友。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樂妍昨表示,歡迎當局擴大性罪行查核機制,認為不少相關從業員真正關心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但有少數人利用其單純及善良個性傷害他們,相信擴大查核機制有助家長及僱主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