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憂粵院舍質素 勞福局:持續監管
【明報專訊】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下院舍現已增至11間,分佈於5個大灣區城市,供有意北上養老的長者入住。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計劃,有議員對當局如何確保廣東院舍質素及監管有憂慮。勞福局稱,規管內地院舍須靠內地法規,港府不能越俎代庖,惟內地院舍有與本港簽訂服務協議,社署會持續監管。
規管須靠內地法規 不能越俎代庖
目前廣東院舍照顧服務計劃下有11間院舍,分佈於廣州、佛山、深圳、中山及肇慶,共提供約1300個宿位。社署將委託有為居於內地港人提供服務經驗的香港非政府機構提供關愛服務,以定期探訪、電話聯絡等助長者適應內地生活。
政府也擬於明年下半年推出試行計劃,為入住廣東院舍長者分擔部分醫療費用,上限每人每年門診費用1萬元人民幣,以及住院費用3萬元人民幣。理賠服務將由有處理內地醫療費用經驗的公司承辦。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昨討論上述計劃,社福界狄志遠擔心,相關內地院舍質素不能維持,關注對內地院舍質素及運作的監管。
稱4星始能入計劃 不能維持會剔出
勞福局副局長何啟明表示,內地院舍須為4星級以上,方能參與計劃,如不能維持會被剔除出計劃。勞福局副秘書長莊永桓補充,內地院舍監管制度愈趨成熟,規管內地院舍須靠內地法規,港府不能越俎代庖,惟內地院舍有與本港簽訂服務協議,社署會持續監管。
勞工界周小松則關注醫療費用理賠安排,莊永桓稱有內地醫保的長者仍需自付部分醫療費用,相關費用可向港府委託的機構理賠,形容措施創新,變相加大本港長者在內地醫保的保障額。
周小松也建議當局考慮延長長者於內地院舍試住期,何啟明稱希望長者有穩定照顧,不希望他們試住數月便回港,故設半年適應期,如半年內長者不習慣而回港,可繼續輪候津助宿位,如逾半年後始回港,當局也可安排他入住買位院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