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兩死車禍 三口家傷者索償
【明報專訊】大埔廣福道2021年發生致命車禍,紅色的士「抽頭」越線超前因紅燈停車的兩車,再切回原線時失控剷上安全島,釀成兩死8傷。的士司機早前承認誤殺等6罪,判囚8年。其中4歲男童一度留醫兒童深切治療部,其母被捲入車底。男童家庭一家三口前日入稟高院向司機索償,分3案處理。司法機構網頁顯示,3宗案件將於明年2月13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原告為伍美芳、劉志明(音譯)和其案發時4歲的兒子,兒子由父親劉志明代為入稟;被告為莫培華。根據入稟狀,被告2021年8月22日早上約11時15分駕駛一輛市區的士至大埔廣福道AE0236燈柱附近的行人過路處時,疏忽及/或違反一般謹慎責任,導致交通意外,原告受傷,故入稟要求賠償。
翻查資料,被告今年2月承認兩項誤殺罪及4項危駕引致他人受嚴重傷害罪,在高院被判監8年,終身停牌。
【案件編號:HCPI 23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