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認姦14歲同父異母弟逼吸毒 官索事主精神報告押後判
【明報專訊】14歲男童多次遭同父異母的兄長性侵犯,包括口交及肛交,兄長早前承認未經同意下肛交、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共16罪。案件原定昨日在高等法院判刑,但因要先索取事主的精神科報告,押後至9月12日。案情披露,事主於小五便遭兄長性侵,對方會逼他吸冰毒和與他互相肛交,甚至叫同其他男友人到訪一同發生性行為,稱「我們可分享我弟弟」。
被告A.J.B.D(32歲)承認8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侵犯行為、5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1項非禮及2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案發日期介乎2017至2021年。案情指出,男童X原與父親和祖母同住,其父去世後,X分別與不同親戚居住,直至2020年8月起與被告一同生活。本案揭發於2021年3月,X拒絕為被告口交,遭被告責備,其後分別向親友和社工交代案發經過。
被告被捕後,親友在其旺角住所找到一隻USB手指,內有12段性交影片,顯示X與被告互相口交、X替另一名男子口交、X插入被告肛門、被告用假陽具插入X肛門等。X在錄影會面稱,自2017年讀小五起多次遭被告性侵,被告會逼自己吸服冰毒,強迫自己替他口交和吞下精液。此外,被告會強迫他互相肛交,甚至邀請另外一些男子,包括本案次被告熊思昊(37歲)到寓所發生性行為。
自事主小五起性侵
曾召友「分享弟弟」
被告與熊的WhatsApp信息可見,被告曾問熊「想不想再和我弟弟做?」、「我們可以分享我弟弟」(We can share my brother)。當X拒絕替被告和他友人口交,被告威脅將X趕出家門。辯方昨日求情稱,被告出庭頂證熊,雖然熊被裁定罪脫,但仍希望法庭給予一半減刑。
【案件編號:HCCC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