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擬修例設買車2日冷靜期
廳長唱反調遭抨未聆聽消費者
【明報專訊】安省政府正在考慮對《汽車經銷商法》(MVDA)進行修改,為購車者設2日冷靜期,但安省公共和商業服務交付廳的廳長麥卡錫(Todd McCarthy),卻於5月24日在社交媒體推特上發貼稱,指「冷靜期」絕無可能。
目前的法律規定,一旦顧客與汽車經銷商簽訂了購車合約,顧客就成了車主,而且沒得反悔。「加拿大汽車幫助」(Car Help Canada)組織的高級顧問普利馬克(Shari Prymak)表示:「購車協議是非常複雜的文件,尤其是在涉及貸款或租賃的情況下。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經銷商應該會給買家足夠時間,去考慮所有的銷售條款和條件。」
而買家經過一個晚上可能改變主意。例如配偶可能反對這筆開支,保險費用過高,也可能家庭預算無法負擔月供等等。
省府想修改《經銷商法》,以此改善汽車的銷售流程,其中一項可能的舉措就是為消費者提供「冷靜期」,允許購車者在簽署購車合約後的2天內,以任何理由取消合約。
安省現有的《消費者保護法》就規定有冷靜期,即在特定的天數內,顧客可以取消合同而不會受到懲罰,但這僅限於購買新建的共管柏文、分時租賃房產(Time-Share Property)、上門推銷員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以及以預付費方式加入健身俱樂部等等。
此外,許多零售商為在銷售大件商品時,大多數都提供退貨和退款政策,尤其是訂購價值數千元的電器,如果顧客還沒有收到商品,通常可以取消訂單,獲得全額退款。
但是汽車銷售卻是一個例外,購車者沒有任何冷卻期的保護。普利馬克還是安省汽車業議會(OMVIC)下屬的消費者諮詢委員會成員。他指出,反對設冷靜期的強烈阻力來自汽車經銷商。雖然安省公共和商業服務交付廳草擬的《經銷商法》修改草案,第一條就是「冷卻期」這一選項,但該廳的廳長麥卡錫(Todd McCarthy)卻於5月24日在社交媒體推特上發貼稱,「冷卻期」絕無可能。
「我們收到的反饋意見清楚地表明,提議的冷靜期會造成不必要的繁文縟節,對消費者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我們不會繼續推進或進一步考慮這一提議。」
對於廳長這番斬釘截鐵的論斷,普利馬克認為這是一個極其令人失望的消息。「尤其是因為,廳長在宣布這一決定之前,甚至沒有聽取消費者諮詢委員會的反饋意見。經銷商協會進行了艱苦的游說,並得到了他們想要的東西。」
安省汽車零售商協會(Motor Vehicle Retailers of Ontario)的政府關係總監諾特(Frank Notte)堅決捍衛經銷商的立場,聲稱「冷靜期」對消費者和汽車行業都沒有好處。
「冷靜期會給經銷商和客戶帶來一系列後果。例如,一個人往多家經銷商試駕各種汽車,在給每輛車都簽署購車合約之後,又要求冷靜期。在此期間這些車輛就無法賣給其他人,其他真心想買的買家也買不到。由此導致的庫存成本不斷積累,最終導致一場物流噩夢,經銷商的資源緊張,庫存管理混亂。」
「汽車保護協會」(Automobile Protection Association)消費者組織的主席伊尼(George Iny)則反駁說,冷靜期會帶來「繁文縟節」的說法很可疑。
他舉例稱,魁省早就允許在某些情況下對汽車銷售實行冷靜期,卑詩省則對汽車租賃(Lease)實行冷靜期。
「在車輛真正交付前取消購車合約,不會有『繁文縟節』,就算有也是聊勝於無。首先車輛的登記註冊就不會完成,購車者的融資文件也不會交給放貸人,因為一切都將被擱置,而且時間只有48個小時。」他指出,汽車經銷商拒絕冷靜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購車者會從中獲得過多的權力。「我懷疑他們真正擔憂的是,消費者在簽署合同後,仍會去四處尋找更好的成交價。這會導致失去對消費者的控制。」
雖然廳長已出面否定了冷靜期,但普利馬克對《經銷商法》中的其他修改建議還是感到欣慰,這些建議可能會被納入更新後的立法中。例如經銷商反復要求客戶購買防鏽等附加服務或配件時要予以限制,限制銷售無檢測車輛(As-is vehicles),以及擴大買家獲得經銷商賠償的資格。
諾特(Notte)建議消費者先做好盡職調查,並在簽署任何合同前仔細閱讀。「消費者應花時間研究車輛、購買或融資成本、保險成本和其他費用,查看OMVIC提供的規則和提示。今天的消費者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能獲得更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