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圍暴動 8人囚37至50月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大,有人發起「圍魏救趙」營救理大內示威者,警方拘捕共213人並控以暴動罪。其中一案5人認罪,連同3人經審訊後罪成,昨於區域法院判囚37至50個月。法官稱,本案暴動歷時逾50分鐘,若非警方圍捕,示威者無散去[象。法官提及一條小巴路線受堵路影響,當日沒有收入,反映示威對公眾帶來不便。翻查資料,理大外圍暴動衍生17宗案件,連同本案已有200人暴動罪成,事隔逾4年仍未劃上句號,尚有兩案未判刑(見表)。
官:一小巴線零收入 證致不便
8名被告為已離職救護員區啟泰(案發時25歲,下同)、的士司機陳俊宇(22歲)、飛機工程課程學生陳建希(18歲)、社區服務課程學生陳國庭(18歲)、地盤管工陳力圖(21歲)、廚師鄭子峰(23歲)、學生何頌賢(20歲)及商人何家堯(30歲)。陳俊宇聞判時擁抱區啟泰,有旁聽親友哭成淚人。
暫委法官梁嘉琪判刑稱,案發2019年11月18日晚上,約1500至2000人聚集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示威者投擲共251枚汽油彈,並向警方照射雷射光;警方使用54發催淚煙、29發橡膠子彈及14發布袋彈等,幾乎用盡彈藥。梁官強調,示威對附近居民、商店帶來不便,例如有小巴公司員工供稱受堵路影響,其中一條小巴路線無法正常運作,該小巴公司從1997年起經營,從未試過一天無收入。
2020變2023審 酌情減刑兩月
梁官考慮暴動規模及個人罪責等因素,採納54個月為8名被告量刑起點。梁官提及,本案原定2020年3月開審,新冠疫情下法庭停擺,重新排期至2023年11月開審。梁官稱被告要重新準備審訊,候審時工作和學業情G等有變,酌情為8人減刑兩個月。
救護員稱黑衣吸示威者接受救援
官:沒攜專業物品到場
梁官引述辯方求情稱,區啟泰2018年起任職救護員,以往曾為一名警長療傷,2019年11月被捕後停職,2020年12月被解僱;區當日穿黑衣到場,使示威者容易接受救護服務。陳建希夢想成為飛機師,因本案被扣起護照,已放棄飛機實習機會;陳的胞妹因類型案件入獄,重犯機率低。
梁官認為,區啟泰救助警長只是當值任務,從證據而言,區沒攜帶專業救護物品到場,見不到區在場救助任何人。梁官考慮區啟泰、陳俊宇、陳建希、陳國庭和何家堯5人開審前認罪,經認罪扣減和考慮案發年紀等,判囚37至40個月。陳力圖、鄭子峰和何頌賢受審後定罪,審訊中沒爭議大部分案情,判囚48至50個月。
【案件編號:DCCC 442/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