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槍手稱憂退出會被殺 消極迎合 指war game友人提殺警計劃 原以為「齋吹」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涉策劃2019年殺警案,昨在高院進入第35天審訊。被指為槍手的蘇緯軒以從犯證人的身分作供,憶述反修例期間有警員向示威者開槍,「打war game」友人Stephen遂提出殺警計劃,但他沒就本案被捕。蘇稱得悉計劃後,不想實際牽涉或親身參與,但Stephen的疑心非常重,經常安插親信監視行動,蘇為免遭懷疑破壞計劃就迎合同謀。蘇稱,若中途退出可能被他殺害,「就算唔畀警察拉,都會畀佢(Stephen)搞」。
蓄平頭、戴眼鏡的蘇緯軒(案發時18歲)作供指他中五畢業,曾兼職救生員及游泳教練。他承認串謀謀殺、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彈等三罪,《反恐條例》下關於爆炸等罪則獲撤控。蘇確認於2019年12月20日被捕和搜出彈槍(另見稿),在2020年6月簽署無損權益口供。
蘇緯軒在庭上稱,於2014年認識Stephen(即蘇翰韜),受對方耳濡目染同情暴動者,Stephen倡組隊以武力抗爭來爭取港人自決。2019年7月,蘇依Stephen指示和勇武分子、涉案同謀吳智鴻見面推銷槍械,兩人交換聯絡方式。於10月有示威者遭警員以實彈擊中,Stephen認為警方武力程度升級,示威者用實彈還擊是無可厚非,他有意用槍襲警。
認為「博拉」 臨時缺席試槍
至11月,Stephen告訴蘇已將槍交予吳智鴻一方,他們對槍械認識不多,蚅洮導試槍,但蘇知道吳一方決定在鄰近夜行路線的郊區試槍後,認為他們基本上是「博拉」,很可能會被警方拘捕,於是臨時缺席,他形容是慣常技倆。
同月,蘇從Stephen得知較詳細的殺警計劃,他擬於民陣發起在灣仔軒尼詩道遊行途中,擺設兩個加插鐵釘的炸彈,當警員推進經過大炸彈時先按兵不動,待警員到達小炸彈時就引爆小炸彈,逼警員後退靠近大炸彈及引爆,其間槍手在附近天台從高處射擊。蘇估計,屆時吳與眾人從死傷警員拾槍據為己用。
蘇表示,當時Stephen與他同就另案獲准保釋,蘇認為兩人同樣或受監視,起初Stephen沒講過叫他參與計劃,蘇相信他們只是「齋吹」討論,惟不久Stephen提出想用另一批槍械,並安排他做槍手。蘇口頭上和吳協調計劃,商議安排車手接載,在原定行動的12月8日凌晨則重施故技,蘇以信息跟吳稱「so sad 無彈」及關注運槍,吳沒再下達指示,令蘇有信心拖延行動。同日早上,Stephen通知蘇行動取消,蘇從新聞獲知同謀被捕。
曾外國射擊 500米內擊中無難度
被告張銘裕的辯方大律師姚本成盤問下,蘇透露曾在外國靶場實彈射擊,要射中500米內人形目標對他無難度。姚質疑行動會否傷及無辜,蘇否認稱只涉及警方防線內者,Stephen考慮到若誤傷平民,坊間會批評蘇和同謀是「濫殺無辜黈ㄘ々壑l」。蘇承認說不出對計劃反感,但重申他不打算親自執行。審訊今續。
明報記者
【案件編號:HCCC164/22、255/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