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與停車管理局分紅達協議 免損單車共享電動車充電計劃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已與屬下的多倫多停車管理局(TPA)就利潤分享達成了臨時協議,允許後者多分享10%的利潤,使市府的單車共享項目和電動車充電項目免受被削減的負面影響。
停車管理局多分享10%利潤
上述臨時協議是雙方經過長達數月的艱難談判達成的,協議為期3年,市府將減少停車管理局每年上繳的利潤,並為基建維修項目提供4,800萬元的經費撥款。
該份臨時協議已在本周二(28日)獲得了停車管理局董事會的批准,但仍有待獲得市議會屬下的行政委員會和市議會大會的批准。
多倫多停車管理局曾在今年4月底警告說,如果雙方無法在未來數月內達成新的協議,其將需要在今年推遲超過1,400萬元的資本支出,由此將導致市府的單車共享項目和電動車充電項目受到負面影響。
多市政府與停車管理局簽署的上一份協議已在2019年失效,根據該協議的條款,停車管理局每年需要向市府上繳3,800萬元或利潤的85%,以較高者為準。但根據新的臨時協議,停車管理局每年需要向市府上繳利潤的75%。
停車管理局曾在今年3月發表的一份報告中指出,其在2017年與市府達成的利潤分享協議是過時的,沒有考慮到市議會自2017年以來賦予該機構的更多職責。
這些增加的職責包括了多倫多單車共享項目的營運以及電動車充電站項目的擴展。該機構還指出,在未來10年內將面臨耗資額高達3億元的停車場維修積壓個案,還需要更換超過3,000台接近使用期限的憑票停車機。
停車管理局還指出,自2002年以來,該機構透過分紅向市府貢獻了14億元,這些錢被用於資助其他的市政服務和項目,包括公共交通、住房和公園。
停車管理局分管增長和戰略的副主席迪亞(Jeffrey Dea)說,該機構對臨時協議的達成感到高興。
他說:「這給予我們所需的短期可持續性,可繼續投資於我們的設施和單車共享項目和電動車充電項目。」
多市議員布拉德福德(Brad Bradford)是停車管理局董事會的成員之一,他說,該機構曾對市府的做法深感沮喪,新的協議將有助於應對這一問題,並將確保市府給該機構增加的職責能夠被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