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生圍填塘 未遵令復原反擴六成 規劃署:已執法正跟進 環團:阻嚇明顯不足

[2024.05.19] 發表
元朗南生圍以南濕地緩衝區一幅鄉村式發展用地,過去10多年發生多宗違規填土個案,長春社去年5月發現該處再遭大規模倒泥,規劃署先後發出通知書要求停工及恢復原狀,惟至今仍未有[象還原,上月所見,填土面積更較去年增加逾六成至4公頃。(賴俊傑攝)
涉事鄉村式發展用地過去一年填土範圍不斷擴大,部分泥頭堆至約兩米高,有如泥頭山,現場所見泥頭中夾雜建築廢料。(賴俊傑攝)

【明報專訊】政府在北部都會區發展有3個項目擬「踩入」受法例保護的濕地緩衝區,近年對濕地緩衝區的違規發展執法亦成效不彰。有近元朗山貝村以東、屬濕地緩衝區的南生圍魚塘於去年5月被發現遭填平,當局命令停工及要求於去年底前恢復原狀,事隔一年,上月所見填土面積不減反增逾六成至4公頃,更變成兩米高「泥頭山」。規劃署稱已執法,惟有關土地仍未完全恢復,正跟進適當執管和檢控行動。長春社認為當局執法阻嚇力明顯不足,預料當地未來濕地生境會不斷萎縮。

明報記者 馬耀森

后海灣的魚塘及濕地是各種候鳥的重要覓食及棲息地,隨茧o展壓力增加,區內濕地被破壞情G加劇,其中一個重災區位於南生圍以南,當地有大片魚塘被納入濕地緩衝區,過去10多年有多處遭填塘及非法棄置建築廢料。長春社去年5月發現,山貝村以東「鄉村式發展」地帶遭大規模倒泥。

「泥頭山」兩米高 有河遭掩埋

長春社高級公共事務經理李少文稱,今次填土規模較過去更大,去年5月所見面積達2.4公頃,完全填平兩個魚塘,附近更有天然河流被泥土掩沒,令河道被切斷。本報記者上月底到場觀察,發現填土面積進一步擴大,推算約4公頃,部分土地倒泥高度近兩米。李稱該處原有生境已消失,對附近一帶魚塘生境亦造成極大干擾,而「泥頭山」以北魚塘過去曾錄得黑臉琵鷺棲息。他促請政府加強執法,以免泥頭愈堆愈高,若遇暴雨,沙泥會隨雨水}到附近一帶,阻塞河道,加劇水浸。

就上述違例填土工程,規劃署回應稱,規劃監督已於去年8月上旬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收件人中止違例填土工程。有關工程中止後,監督再於同月下旬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收件人於去年11月下旬前按通知書規定,將有關土地恢復原狀。然而,至今該地仍未恢復原狀。規劃署表示正跟進,包括檢控行動。

規劃署表示,有關地段在《南生圍分區計劃大綱圖》上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自1997年起,該地段共涉及6宗《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填土或填塘工程,面積約9900至2.7萬平方米,當中5宗個案分別於1997、2009、2011、2013及2014年處理,由於有關通知書收件人已遵照相關規定辦理,因此不涉檢控及處罰。

地署:不涉官地 倘違契會行動

地政總署回覆稱,該地點屬私人農地,不涉政府土地。元朗地政處早前派員視察,發現該土地懷疑有填土活動,處方會進一步調查,若確定有違反地契條款,會採取適當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李少文批評,規劃署曾在該地點多次執法,但多年來填泥活動並未停止,除顯示阻嚇力有限,當地地貌亦已改變,由魚塘變陸地,是典型的「先破壞後發展」例子。

事實上,當地一直面對發展壓力。規劃署表示,該地點過去曾涉及3宗規劃申請,當中一宗於2003年申請填塘作農業用途被拒絕,另外兩宗於2011年申請填塘興建丁屋,其中一宗被拒絕,另一宗自行撤回(見表2)。地政總署地圖顯示,該地被分割成逾百地段,本報抽查多幅土地,分別由不同業主持有。本報翻查城規會紀錄,顯示2011年申請被拒的原因是「有關發展不符合城規會有關『擬在后海灣地區內進行發展的規劃申請』的規劃指引(城規會規劃指引編號12B),即所提交的文件中並無資料證明有關發展不會對四周地區的生態造成負面影響,以及不會導致原有魚塘失去其生態功能或影響后海灣四周濕地及魚塘的生態功能」。至於2003年被拒絕的規劃許可申請,原因為「申請者沒有足夠資料證明相關發展項目不會影響周圍生態及排水」。

濕地緩衝區兩項目 環團料生境縮

除了填塘,李少文稱現時該處一帶已有兩個住宅項目,其中一個是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的建屋項目,申請人為新地,屬「住宅(丁類)」用地,面積約5.7公頃,擬建3129個公私營單位,可容納8384人口;該項目已獲政府原則上同意。至於南面的土地是新地東成里「跨代共居房屋」項目,佔地約3.28公頃,擬建1518伙,去年9月已完成補地價。李稱該兩項目均位於濕地緩衝區之內,預見當地未來濕地生境會不斷萎縮。

(城市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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