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興訟挑戰美「不售即禁」法案
短片分享平台 TikTok 及其中國的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於周二(7日)入稟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尋求阻止總統拜登在上月24日簽署、要求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或之前出售TikTok,否則TikTok面臨營運禁令的法案。
指法案違憲 1.7億用戶被噤聲
TikTok及字節跳動在入稟文件指出,法案在多個方面違反美國憲法,包括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並指美國國會歷來首次制定一項法律,針對單一、指定的言論平台發出全國永久禁令。
入稟文件又稱,將TikTok從母公司剝離「在商業、技術、法律上都不可能」,認為法案將迫使TikTok在明年1月19日或之前關閉,令1.7億名美國用戶被噤聲。
拜登上月簽署的「不售即禁」TikTok剝離法案,要求字節跳動須在270天限期內出售TikTok,否則會禁止在美國營運。白宮及司法部拒絕評論TikTok及字節跳動提出的訴訟,但白宮早前表示基於國家安全考慮,希望TikTok的擁有權不再屬於中國,但不希望禁止TikTok。(路透社/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