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莉姿:盼引起討論 釐清學生版權
【明報專訊】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涉未經授權下出版學生創作,引起學生作品版權誰屬的爭論。涉事文章作者、本地作家梁莉姿表示,在學期間常因文學獎的「含金量」或獎金而參賽,卻不曾深究伴隨的版權條款,直至3年前赴台升學並出版小說,方萌生較強版權意識,盼今次中大侵權爭議能引起各界討論,釐清學生以至文學獎參賽者的版權歸屬。
涉侵權的學生文集《吐露滋蘭(第三輯)》收錄共71篇學生創作,大多數作品均曾參賽並得獎,包括梁莉姿筆下的小說《貪生》。梁莉姿稱,在學期間競逐文學獎時,較多考慮「贏了就有萬五或萬八元,或者會有一種reputation(聲望)」,卻不甚掌握參賽條款,相信不少涉事作者也「很迷糊、很困惑」,「中文系說學生以學系名義參賽,(學系)就不需要授權、就有權出版,是否真的呢?法律依據又是什麼呢?」
曾在港出版小說及詩集的梁莉姿,2021年赴台灣升學,先後在當地出版小說集《日常運動》及《樹的憂鬱》。她表示,以往在港寫作、出版時,對作品版權歸屬儼如「零認知」,直至與台灣出版社簽約,發現他們會清晰訂明出版權期限等細節,才逐漸建立版權意識,「對方甚至說我可以爭論,當時我也頗驚訝,因為在香港出版時,是沒有這麼(仔細)」。
指台灣學生較了解作品版權
與香港相比,台灣的文學獎數量眾多。梁莉姿稱,不少台灣學生都會留意文學獎的章程,對每項比賽或者出版作品、刊物版權歸屬都很清楚,她憶述,曾有同學發現有文學獎的版權使用條款不合理後,公開事件向主辦方施壓,迫使主辦方修訂,「覺得很了不起」,「原來作者可以很有自主意識,即是『我要保障我的權益,我也很熟悉我的權益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