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掠影】2002年5月20日:廉署拘高級警司 掀兩部門罵戰
【明報專訊】2002年5月,廉政公署高調拘捕高級警司冼錦華及另外兩名警員,指他們涉嫌貪污及包庇色情場所。廉署於拘捕兩日後回應傳媒查詢稱,「被捕的高級警司涉嫌曾接受該名經營者提供的利益,包括免費妓女服務」,警方認為「指控十分嚴重,對警隊聲譽損害甚大」,廉署再回應稱無提及被捕警員姓名,發新聞公告是要向公憧璆N。當年《明報》形容兩大執法部門公開罵戰,情G罕見。
翌年,廉政公署正式起訴冼錦華,控告他涉於2001年3月至2002年5月間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管有毒藥;同案被告女商人林春葉則涉嫌在案發期間向冼錦華提供利益,以及從事賣淫活動。同年11月28日,冼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林春葉被裁定3項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及3項控制他人賣淫罪成,兩人均判囚3年。他們其後就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駁回定罪上訴,刑期則各縮減一年。兩人再上訴至終審法院,2005年5月被駁回,須即時入獄服餘下刑期。
冼被警隊革職後,2008年曾接受傳媒訪問,透露做生意及提供調查顧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