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業主等做手術 要求租客搬走 候仲裁會聆訊難追回2.6萬欠租
【明報專訊】身為業主的倫敦市居民霍爾姆(Sue Holme)一直在等,既要等手術排期,也要等安省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LTB)就其收回物業自住及追討欠租的審理。她和丈夫可能永遠無法索回欠租和其他費用共計2.6萬元,甚至女兒也無法搬進來照顧他們。
霍爾姆的租客住在安省倫敦市東區一間三層房屋的主層。2023年6月,霍爾姆給租客發出了N12表格,要求他在9月底前搬走。租客在10月前支付了6個月的部分租金,此後就再未交租。N12表格用於業主或其家庭成員即將搬入租客已佔用的出租單位,要求租客遷出。
仲裁委員會要求至少提前60天發出N12。除提前60天通知外,業主還必須賠償租客一個月租金。霍爾姆說,這筆錢應該來自欠她的租金。霍爾姆自從發出N12表格後,一直和丈夫等待聆訊,希望在膝蓋手術前把房子清空,以便女兒搬進來照顧她。
去年12月,仲裁委員會通知霍爾姆將在今年7月進行聆訊,而這位拖欠租金的租戶最近提出在本月底搬走。霍爾姆和丈夫總共損失了1.6萬元的收入,還有9,200元的未付房租和律師助理費用,她擔心自己永遠無法索回。
她說:「仲裁委員會的系統已經換掉,他們不在乎我們因為醫療問題而失去收入和租金收入。」
霍爾姆指責聆訊久拖不決是因為仲裁委員會拒絕承認她的申請和外科醫生的文件,所以沒有加快審理進程。她說:「他們根本不承認N12,我丈夫請假三周來照顧我。我是一名自僱合約工,如我不工作就拿不到工資。由於房客不付房租,我和我丈夫也沒有收入,僅僅因為他們不承認我做了手術。這給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和悲傷。」
這名租戶拒絕評論此事。
霍爾姆說,她的膝蓋手術也需要漫長等待。自2023年4月以來,她一直在全年等候名單上,醫生告訴她,只有在有24小時看護的情況下,她才能做手術。
1月1日,霍爾姆的律師通知仲裁委員會,手術將在2至8周內進行,但仲裁委員會拒絕承認,理由是時間表不夠具體。她還給仲裁委員會發送了一份手術通知,定於2月1日進行。她說:「我們沒有從仲裁委員會得到任何消息,我很恐慌。」
多倫多的律師助理法恩(Harry Fine)曾是業主及租客仲裁委員會的裁判員,現在為業主提供培訓課程。他指出,N12表格會有額外的審查,因為有的業主濫用N12提高租金,導致聽證會久拖不決。
費恩還建議業主出租之前對租客進行適當的調查,這樣很多問題就能避免了。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