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地署申丁權 元朗套丁案再控9人
【明報專訊】「村屋大王」兼王潘律師行創辦人王光榮,以及元朗區議員程振明涉嫌於14年間「套丁」,前年3月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二人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明年開審。廉署調查後,昨日再落案起訴9名丁屋申請人,分別涉及兩案,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9人獲廉署批准保釋,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9名被告依次為黃觀勝、陳志明、蔡偉生、陳永堅、梁錦益、龍福兒、楊啟光、鄧翹沾及駱天龍,介乎42至74歲,均為元朗原居民兼丁屋申請人。
訛稱業權人 無意轉售
廉署指黃觀勝及陳志明涉嫌於1991年11月至2014年4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分別與程振明等數名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包括訛稱兩人均為水蕉新村有關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兩人從未與任何人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以轉移或其他方式處理該等土地地段或相關權益,亦無意將兩人的「丁權」售予其他人或發展商。
另外7名被告則涉嫌於1999年11月至2017年8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建屋牌照期間,分別與其他中間人串謀詐騙地政總署,藉虛假陳述誘使地政總署向他們批出興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調查顯示,元朗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及其他中間人自1990年代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購「丁權」,約2005年3月,一間發展商與程振明達成協議,並委派程為受託人合作發展該項目。程振明及中間人繼續向原居民收購更多「丁權」,並安排他們申請建屋牌照。最終水蕉新村興建多幢丁屋,其後透過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形式向公憧X售,每幢900萬至1300萬元不等。該發展商就銷售其中115幢丁屋獲取逾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