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基地集結案 官指積極參與 兩人囚17月半

[2024.02.28] 發表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30日網民號召包圍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當晚逾200名示威者在基地外堵路,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2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當中3男經審訊後裁定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表示,3人不單在場吶喊助威,更積極參與,兩男同判監禁17個月15天;餘下一男未成年,法官接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同案9人認罪 兩人入更生中心

3名被告為無業吳顥筠(現24歲,下同)、地盤工人陳樂期(28歲)及案發14歲現19歲男生,3人就非法集結及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吳另管有噴漆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罪成。同案有9名被告承認非法集結罪,當中兩名未成年被告判入更生中心,其餘7人同判囚13個月15日。

暫委法官鄭紀航判刑指出,當晚警方在基地正門前佈陣30人,人數遠低於示威者。有示威者辱罵警方及用淫褻污穢的說話針對警員家屬、用雷射筆照射駐防的警員,以及拆開及搬動鐵欄,整場非法集結歷時45分鐘。加上案發時為高院處理蒙面法的司法覆核案前夕,增加發生暴力的風險。

官指更生中心難反映罪行嚴重

案發未成年男生判入教導所

鄭官續指,吳背囊內被搜出噴漆及生理鹽水,警誡下稱到場為保護手足,陳的背囊內搜出手套,19歲男生則被新聞片段拍攝到有份搬動鐵馬,認為3人不單在場吶喊助威,更積極參與。就非法集結罪量刑18個月,考慮吳及陳受審時同意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判二人囚17個月15天,他罪同期執行;19歲男生經審訊後被定罪,鄭官認為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不能反映罪行嚴重,故判處進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746、757/20】

(反修例風暴)

更多港聞
讓線平排左轉  拖架掃低電單車
【明報專訊】昨晨7時許一輛電單車與一輛40呎長貨櫃車於火炭山尾街與穗禾路交界讓線路口發生車禍。當時電單車停在左邊線,貨櫃車則停在右線,貨櫃車... 詳情
【明報專訊】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男教師因管理網上平台,發帖文主張外國派軍入侵香港,為香港建軍隊眾籌,並為香港成為英聯邦國家鋪路。他被控... 詳情
陳沛敏:黎無出聲時可享編採自主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第33天審訊。控方結束對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12日主問,... 詳情
鄧炳強不點名批評後  高層討論用字不改報道大方向
【明報專訊】時任《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昨早繼續接受控方主問時供稱,高層曾在通訊群組討論報道字眼及內容是否需要更改,尤其在時任警務處長鄧炳強... 詳情
被盜藥房貓尋回 涉案女稱不知有人養
【明報專訊】元朗一間藥房放養的家貓「番茄」前日(26日)被一名女子抱走,警方將案列作盜竊。藥房負責人劉先生表示,該名女子前日傍晚親自到藥房,...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4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