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視整個薪酬方案為工資 不滿獎金稅率 冰球員打官司
根據稅收協定:簽約獎金稅率比工資低很多
【明報專訊】多倫多楓葉冰球隊(Toronto Maple Leafs)隊長塔瓦雷斯(John Tavares)將加拿大稅務局(CRA)告上法庭,原因是稅務局向他徵收800萬元的稅款。就獎金是否應該與薪資徵收同樣的稅率,塔瓦雷斯和稅務局持不同看法。
塔瓦雷斯已就補繳稅款和利息的事宜向稅務局提出上訴,這些稅款和利息可以追溯到2018年,當時他與楓葉隊隊簽訂了一份價值7700萬元的美國合約。塔瓦雷斯表示,根據美國與加拿大的稅收協定,這筆1525萬元的美國簽約獎金的稅率應該比他工資的其他部分低得多。
稅務局不認同這種說法。在塔瓦雷斯7年合同的第一年,他總共得到了1590萬元。其中只有65萬元是他的實際工資,剩下的是他的簽約獎金。而稅務局認為整個薪酬方案都應被視為工資,並以同樣的方式徵稅。
Millar Kreklewetz LLP的稅務律師Rob Kreklewetz說:「與稅務局的纏鬥很艱苦,舉證的責任轉移到了納稅人身上,他們要證明稅務局的假設是錯誤的。」塔瓦雷斯在上訴中稱,簽約方以獎金「誘使他簽字」,而不是條約規定的「薪水、工資或其他報酬」。法庭文件在此案中提出一個關鍵論點,無論他是否上場比賽,比賽是否因勞資糾紛而取消,或者塔瓦雷斯「受傷……或者他被送到小聯盟去了」,都會支付獎金。這一說法可能對此案的最終結果至關重要,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合同中對這一問題的措辭是否像法律文件中那樣明確。
加拿大稅務局的一名發言人說:「我們的法律保密條款禁止稅務局披露納稅人信息,因此,我們不對法庭案件的具體細節發表評論。」
多倫多大學羅德曼管理學院(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的副教授鮑爾斯(Richard Powers)說:「這是一個關鍵案例,所有人都在關注。這將影響很多人,因為這是他們安排簽約的方式。」鮑爾斯指出,使用簽約獎金已經成為主要體育聯盟的普遍做法,所以塔瓦雷斯的情況對其他球員、其他球隊和其他經紀人也很重要。菲莎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近10年前發表的一篇論文強調了稅收成為吸引新人才的障礙。這篇論文說:「在多倫多和渥太華這樣缺乏競爭力的稅收管轄區,球隊將更難吸引到全國冰球聯盟的自由球員。安省的高個人稅也為吸引和留住企業家、醫生和工程師等其他技術工人設置了障礙。」
Alex Wu,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