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新例無限期關押危險犯
新加坡周一(5日)通過法例,可無限期關押犯下性侵等罪行的「危險罪犯」,即使他們服刑期滿也不能自動獲釋,須經評估不會有重犯風險。
新法適用於21歲以上被判殺人、強姦或與未成年人士性交等罪成的犯人,他們被視為獲釋後有重犯風險。新法下這些「危險罪犯」服刑期滿後不會自動獲釋,必須由內政部長決定他們是否不再對公眾構成威脅。由退休法官、律師、精神病專家及心理學家組成的審視委員會將向內政部長提供建議,罪犯及其律師也可以向委員會作出陳述。相關罪犯的案件每年會被審視。當局估計,新法每年影響不足30名罪犯。
該法雖獲包括反對黨在內廣泛支持,但有議員憂慮可能因錯誤預測而造成過度拘留。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