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泰龍主腦自首 手下指證令勿斬頸
【明報專訊】黑幫新義安頭目,被稱為「尖東霸王」的「泰龍」李泰龍,涉為手下出頭而爆樽傷及和勝和頭目紋身忠,2009年遭報復並在尖東九龍香格里拉酒店外被斬死。紋身忠梁國忠潛逃10年後早前自首,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控方指出,紋身忠是涉案主腦,他受傷3年後安排復仇,事前向刀手強調「唔好斬灟垠n部位」,亦到場目擊血案。
無業被告梁國忠(現54歲)被控於2009年8月4日謀殺李泰龍(終年41歲)。控方讀出開案陳辭指,本案源於2006年7月23日,橫行尖沙嘴的李泰龍在酒吧消遣時高叫其手下「阿盈」遇襲,在場的新義安與和勝和兩幫因而打鬥衝突。其間泰龍以威士忌樽擊傷被告,被告入院施行頭頸手術,兩日後出院,臉上留疤。泰龍及後被控襲擊等罪,均被裁定罪脫。
刀手斬泰龍 兩人下車督戰
3年後,被告採取復仇行動,在案發當天凌晨約4時,泰龍駕車和阿盈到九龍香格里拉酒店。泰龍甫下車先遭一輛七人車高速撞倒,繼而有3名戴帽和口罩的男子落車以長刀斬傷他。此時另一輛私家車抵達,兩名男子曾下車監督斬人經過,以確保復仇計劃執行成功。泰龍送院搶救兩個小時後身亡,死因是腦部受創及多處刀傷。被告事後遭警方通緝,至2020年1月21日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自首。
被告案發前3日離境
控方指乘大飛回港犯案
控方透露,將傳召事發時把風的和勝和成員林家俊以特赦證人身分作供,指他所聽從的頭目事前在大角嘴樂群街公園討論,有人指示「唔好斬頭、唔好斬頸、唔好斬大動脈」,被告附和謂勿斬重要部位及下令「行啦!」他和同黨乘車到場並目擊行動。控方指,酒店外閉路電視拍攝到案發過程,雖然有紀錄顯示被告3日前經落馬洲離境,但其後再無入境紀錄,控方指他偽造不在場證據,實情乘「大飛」偷渡回港犯案。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