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替代框架 政府擬保延期處理權利
【明報專訊】早年與同性伴侶在美國結婚的社民連成員岑子杰,透過司法覆核爭取法院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本月初獲終審法院裁定部分勝訴,即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的法律關係,有違《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的權利;終院命令由頒布裁決當日起計,暫緩兩年生效,並下令訟訴雙方於21天內提交相關濟助(relief)的書面陳辭。21天期限日前屆滿,據了解,政府想向法庭保留日後可申請延長兩年期限之權利。
據悉,訟訴雙方無反對終院批准的濟助內容,包括現行沒有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侶關係獲得法律承認,但政府一方想保留申請延長處理期限的權利。雙方下一步程序將爭拗訟費。政府發言人回覆本報稱,案件法律程序尚未完全完成,現階段不宜評論。
早前終院判辭裁定政府未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確立替代框架,有關命令暫緩兩年生效。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表示,婚姻制度以外替代框架、如民事結合,在全球超過30個司法管轄區早已實行,可供當局參考,政府思考期愈長,代表延續同性伴侶所面對的問題。
孫又指,政府接下來應提供清晰時間表,交代立法或行政步驟,例如何時做公眾諮詢及參考其他地區做法,在限期內充分了解同性伴侶權益持份者的想法,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案件編號:FACV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