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終止租房合約 社區機構難提供援助
不願回港 安老院排期逾6年
老婦靠安老金 獨自生活艱難
至於老人的新去處以及所需租金,A女士提出一個方案。老人需要將她每個月的1800元安老金拿出75%(1350元)用於支付租金。如果那1350元不足,餘下的部分由老人的3個子女(包括A女士)來分擔。
婆婆的另兩位子女都是居住在香港,而婆婆本人沒有接受A女士的那個財政安排,也不願意回香港,仍是希望在加拿大繼續居留。
婆婆的一位弟弟也是居住在多倫多,時不時接濟自己的這個姊姊,他的女兒也去幫姑媽去打聽安老院的入住手續,結果得知排期最少也要6年,多的要14年。後來這位外甥女又去求助社區服務機構,對方則把老人列入「危機名單」(Crisis List)。能提供給老人的最便宜的一個4人間床位,每月也要1800元,而且還要等3年。
外甥女表示,這個床位費等於花光了老人的所有安老金,而且還要跟人合住。親友們終於為老人找到一個雙人間床位,且其在香港的子女也願意提供財政支持。
這些親友還想找其它機構幫忙,但這些機構都表示愛莫能助。首先,之前的租房都是由A女士支付租金,老人從沒有付過,所以她不是租客,政府機構不能以租務理由介入。其次,婆婆與女兒只是有口角,並沒有肢體衝突,也沒有虐待的情形,A女士也沒有拿走阿婆婆的安老金,所以不存在虐待的情況,社區機構也無法插手。但老人家目前處於無人看護的狀態,她因為痛風而不良於行,難以出門自行購買生活必需品,只能靠著親友的接濟,老人的冰箱裡面只有一些調料瓶,很少有食物存儲其中。
A女士還停用了舊家中的互聯網服務,令習慣於通過互聯網電話與香港家人保持聯繫的老人不知如何是好。
有從事社區服務機構的專業人士表示,安老院似乎就是她的最佳去處,可以透過家庭和社區照護支援服務機構(HCCSS)進行申請。
而申請之後的長時間輪候也屬正常,應該是提早安排進行評估和進入輪候名單。在輪候期間,耆老(和/或其家人)可以申請家庭看護和護士服務計劃,安排人手上門為老人提供日常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