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惡法遊行 官指仇警挑戰主權明顯 拾磚擲警青年囚3年
【明報專訊】2020年有網民發起「反惡法大遊行」,案發時24歲青年在銅鑼灣路上拾起磚塊擲向警方,他早前承認暴動罪,昨在區院被判囚3年。暫委法官彭亮廷認為當時示威者叫口號涉分裂國家和仇視警隊,多達500人聚集並且癱瘓銅鑼灣,令本案情節嚴重,他們公然肆意挑戰國家主權、法治及警方,被告仇視警員的心態昭然若揭。
被告袁展翔(現年27歲),自由工作者。彭官庭上表示,留意到案發2020年5月24日的片段,有人揮動美國、港英旗幟,展示「天滅中共」標語,高叫「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以及詛咒警員及其家人,情緒非常激動。示威者無視警告和堵路,被告拾起磚塊,跳起擲向警方防線,當場被捕。
彭官引述求情稱,曾為攝影師的被告無案底、因衝動犯案,事後參加「蛻變計劃」重返正軌。辯方提出減刑因素,包括被告沒攜裝備和武器,本案無人受傷。
辯稱案發前附近修電腦
官:晴天帶傘證有預謀
辯方又稱,被告案發前到附近維修電腦,無預謀犯案;彭官反駁指是片面之詞,不能忽略他於沒下雨的當日攜伸縮傘、望遠鏡和額外衣服的證據,推論他有預謀犯案,以維修單據作掩飾。
彭官指縱然案發至今近3年令被告受煎熬,惟沒構成延誤。彭官另檢視腦部掃描報告後,接納被告頭部傷勢因本案所致。
因案受傷品格良好減刑兩月
彭官稱,雖無證據顯示被告何時到場,但法庭推斷他有預謀,不僅便利他人參與暴動,更拾磚擲向警員;而且在場的集結者立場鮮明,公然肆意挑戰國家主權、法治及警方,被告仇警心態亦昭然若揭。
彭官以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另外因品格良好和頭受傷,酌情再減刑兩個月,判監3年。
【案件編號:DCCC 740/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