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港者出發前檢測要求今解除
【明報專訊】政府因應新冠病毒襲港,2020年就疫情定為「公共衛生緊急事態」,訂立涉及入境防控措施、口罩令及強檢令等措施的10條防疫規例。醫衛局昨日宣布,第599C章至第599J章將於今日(1日)起失效,按上述規例實施的「僅餘措施」亦會同步解除,局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從海外地區或台灣來港者出行前須檢測的要求將同時解除,政府已通知航空公司及郵輪公司最新安排。
翻查資料,本港共有10條防疫規例(第599C章至第599L章)因應新冠訂立,除今日起失效的8條規例,法例列明,去年已撤銷的疫苗通規例(第599L章)將於6月底失效、用作批准疫苗緊急使用的規例(第599K章)則於本年底失效。
醫衛局回覆時補充,第599L章將於屆時自然失效,而第599K章則會暫時繼續保留,以提供充分時間讓該規例下的認可疫苗,過渡至《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的註冊制度。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