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信息條例執法鬆 通訊局:冀教育非處罰
【明報專訊】本報日前報道,通訊辦被質疑執法寬鬆,過去逾15年接獲逾3萬宗懷疑違規發放電子信息舉報,只有兩宗檢控。通訊事務總監梁仲賢昨解釋,局方就每宗舉報都有處理,經調查後歷年就1.1萬多個案發出勸喻及警告信,部分個案資料不足、投訴人撤銷或投訴不成立。
憂擴大「拒收登記冊」礙企業生計
他又表示,包括有人工合成元素的話音電話,現時法例豁免規管。至於有沒有需要擴大《拒收信息登記冊》範圍至限制人對人促銷電話,他指近期人對人促銷及詐騙電話盛行,政府與立法會曾多次討論規管,惟有議員憂影響中小微企接觸目標客群而影響生計,故須再討論。
對方配合再無舉報 視處理完畢
梁仲賢昨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局方至今接獲3.3萬多宗相關舉報,包括約4000封勸喻信及約900封警告信,一名被投訴人或涉及10多個投訴。他形容局方以「金字塔」方式處理,目標是教育發送人要遵守條例規定,包括提供準確發放人資料及提供取消接收選項等,令接收者「有得揀」,「不是要罰人,而是要減少對市民滋擾及符合條例」;發放人如果願意配合修正,6個月內無新舉報就會當作完成處理,而局方只會對「冥頑不靈」的發放人才會發出執行通知,因此檢控數字低。
梁透露,逾3萬宗舉報中,近半屬不成立個案,包括有舉報針對人與人的傳銷、非商業性質或投訴方不願進一步提供資料。本報早前曾向局方查詢成立與否的個案數字,惟當時局方回覆稱無相關數字。《非應邀電子信息條例》生效至今10多年,梁認為條例具正面成效,從2008年約8800宗舉報,下降至去年約520宗,跌幅約94%;而最近3年經局方發出勸喻、警告信及執行通知後,一年內重犯率不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