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十九歲》續競最佳電影 金像協會:公映即參選 無退出機制
【明報專訊】英華女學校出品、張婉婷導演的紀錄片《給十九歲的我》,因未獲部分主角同意公映引起爭議,上月獲香港電影金像獎3項提名後,致函協會要求退出「最佳電影」遴選。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昨稱,已回函校方解釋,參選機制並非採取片方報名制度,無退出機制,而電影作品在本港正式公映、且達到規定入圍門檻,便會自動納入候選片單。
英華:尊重業界慣例
不以版權人身分參與
英華女學校表示,校方尊重業界頒獎目的、宗旨和慣例,惟考慮到各持份者意願,重申不會以版權持有人身分參與任何形式的獎項遴選、接受或領取獎項。
校方昨在官網表示,先後與6名參與拍攝的校友、製作團隊和金像獎溝通,最後未就放映事宜達成共識,故未能向協會提供影片放映作遴選。校方再次就紀錄片引發社會爭議表達歉意,正檢視整個過程中的不足,而早前放映有關收益將撥入學校重建基金;又指紀錄片得到電影界和其他界別的正面迴響和肯定,完全尊重製作團隊接受個人獎項的意願。
稱尊重團隊接受個人獎項
第4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禮將於下月中舉行,《給》獲提名最佳電影、最佳導演,及最佳剪接。
翻查金像獎官網,凡是符合在去年於本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7天內於50個座位以上的常規放映電影場地、上映不少於5場的本港電影等要求,均會自動參選本屆金像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