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外暴動18人開審 5人改認罪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18日警方圍堵理大,示威者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分為17宗暴動案處理。其中一案控告18名男女,原定昨日開審,其中5人改為承認暴動罪,餘下13人不認罪繼續受審。案情指示威者當晚多次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導致行車路上火光熊熊;有被告頭部流血受傷,送院醫治後在醫院被捕。
3月中求情 3人索背景報告
18名被告為鄧妙小、余柏鏗、何健聰、施銘洋、李卓朗、李永賢、梁健平、翟耀瑋、陳卓男、陳志遠、周豐德、周家豪、朱梓瑩、洪家穎、黎國文、林煒綸、李傑思和黃添樂。
被告何健聰、李卓朗、梁健平、朱梓瑩和黎國文昨承認暴動罪,何健聰另被控的管有物品意圖摧珧]產罪獲法庭存檔;區院暫委法官嚴舜儀將5名認罪被告的案件押後至3月13日求情,其間索取何、朱和黎的背景報告。
5名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示威者於2019年11月11日起進佔理大。同月18日,市民呼籲於油尖旺一帶組成「戰線」,嘗試營救理大內的人。當晚9時起,示威者在彌敦道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放催淚彈驅散。其間,有人以雨傘和鐵欄築起陣地堵路,亦持汽油彈衝擊警方防線,導致行車路上火光熊熊,警方某階段須把防線往後移。
案情指堵路擲彈 火光熊熊
有被告頭流血 醫院內被捕
案情指被告李卓朗晚上在彌敦道逃跑被截停,他的頭部流血受傷,送往伊利沙白醫院治理,翌日在醫院內以暴動罪被警員拘捕。其餘被告何健聰、梁健平、朱梓瑩和黎國文被截停時攜有防毒面具、頭盔、勞工手套和傷口護墊等。
【案件編號:DCCC 788/20、575/21、832/22】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