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賣屋騙案增因疫下視像交易
有律師去年處理4宗 苦主皆華人
【明報專訊】有本地律師表示﹐單是去年便處理了4宗有關歹徒冒充屋主﹐將受害人物業出售的案件﹐受害的全是華人﹐是往常的4至6倍。可幸是受害人都買了業權保險﹐未致損失慘重。相反﹐有業權保險公司去年更因此而損失4,000萬元。這類詐騙案增加﹐與疫情期間﹐有資歷較淺的律師透過視像會議簽約做買賣有關。
他指出﹐疫情期間﹐這類詐騙案上升﹐與有律師透過視像會議進行買賣。騙徒會故意聘請資歷較淺的外籍律師負責買賣手續﹐因為外籍律師較難分辨華人的身分﹐視像會議完成買賣交易﹐亦容易暪天過海。
事務律師曾啟榮解釋﹐資深律師只會做熟客生意時﹐才會透過視像會議簽約﹐因為對顧客有一定認識。否則﹐一律應要面對面辦手續。
據知如果歹徒來自外匯管制的地方﹐資金不容易調出海外。那麼騙徒得手後﹐要將錢洗白﹐方法就是先在本地找人願意兌匯貨幣。然後﹐雙方在原居地各找一個代表確認交收。但原居地的代表交收成功後﹐便會通知本地的騙徒﹐將錢過戶﹐便成功將錢由黑洗白。當然在這過程中﹐兌換匯率便會打了折扣。
曾啟榮便提醒﹐物業買賣時﹐如購買業權保險﹐即使遇到詐騙﹐受害人亦受到一定的保障。由於業權保險通常是在交易時進行﹐而這類保險在2003年或2004年前仍未普遍流行﹐故在這年份之前買入房子的業主﹐應了解自己當年有沒有購買業權保險﹐如果沒有﹐不妨考慮購買﹐以便多一重保障。
安省華人地產專業協會副會長吳樹聲亦補充﹐即使當年買入房產時已購買了業權保險﹐但由於物業近幾年不斷上升﹐保額可能已追不上物業價值﹐業主亦應更新業權保險。
曾啟榮表示﹐過去業權保險的保額只有物業價值的一倍﹐但過去數月﹐保額已上升3至4倍。至於過去曾經買過業權保險的業主如何辦理更新手續﹐到底是重新購買﹐抑或是在原有保費上加碼﹐則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做法﹐業主應諮詢律師。
安省地產協會(OREA)行政總裁赫達克(Tim Hudak)亦表示﹐買了業權保險後﹐投保人在擁有房屋的整段時間內﹐保險都有效。業權保險的費用是按物業價值來計算。基本上物業價值每1,000元便要花1元來購買保險。假設一個價值50萬元的房子﹐業權保險費便是500元。
目前有90%的加拿大業主購買這類保險。業權公司是購買了追究權。當有詐騙案發生﹐保險公司賠款後﹐便會向負責辦理買賣手續的律師及買家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