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人四川販毒罪成 6人判死
【明報專訊】內媒周二(3日)報道,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5宗重大系列毒品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案件涉及的44名被告全部罪成,其中6人判死,8人判死緩。
法院於2022年12月31日審理認定,約2008年開始,被告王先福、唐曉波、王銀林合謀在四川省南充市、廣元市等地製售數百公斤毒品,獲取數千萬元人民幣巨額利益。王先福、唐曉波又利誘親朋近鄰參與製售毒品,王先福、唐曉波共同組織實施製售毒品6次,於2017至2020年期間製售的毒品數量約543公斤。其餘多名被告亦涉製售冰毒,數量從數十公斤到超過500公斤。唐曉波和王銀林同時涉及洗錢,涉案金額合共接近5,000萬元人民幣。法院審理後,根據各被告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王先福、唐曉波等人死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銀林等人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另有7人被判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獲刑15年以下,並處相應財產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