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子面前用利刃殺妻 台狠男囚14年8個月
【明報專訊】台灣台中市一名男子與妻子離婚後,在大街上因小孩的扶養問題爭吵,氣憤之下在5歲兒子面前以利刃刺死妻子。法院一審依殺人罪判男子監禁14年8個月,對於死者母親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索償,法官裁定該男子需賠償約251萬元新台幣。
42歲的陳姓男子有毒品前科,他與57歲的林姓女子於2018年結婚,其後兩人因感情生變而分居,希望離婚。林女於去年3月15日到陳男住處收拾東西時,欲接走兒子照顧,卻與丈夫再生口角。她騎上電單車打算離開時,突然被丈夫勾頸強拉落車,再被對方以摺刀猛刺左胸口致死。
法院認為陳男持刀攻擊手無寸鐵的妻子,下手兇狠足見殺意甚堅,犯後藏匿2天且諸多狡辯,依上述刑罰判處。
另考慮死者母親年邁卻要照顧3名孫子,判陳男需賠償包括喪葬費、撫養費及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