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家者獲派爛地公屋 房署拒補修 事主嘆「條街仲平」投訴逾月 傳媒查詢翌日獲重鋪
【明報專訊】無家者上樓本屬喜訊,但收樓時發現單位地面有如爛地凹凸不平,嘆「條街地下仲平」。屋主獲派由房署翻新、樓齡22年的長沙灣幸福h單位,上月初收樓後向房署投訴逾月,但署方拒絕跟進。上周本報向房署查詢,該署翌日安排上門補修涉事單位。有測量師批評,原先翻新工程屬「未完工狀態」,房署理應不驗收。房署沒正面回應有否為翻新工序制定完工標準,僅重申工程有監管制度,但沒披露詳情。協助個案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指,事件反映房署在監督外判承建商不力,處理投訴上「唔踢唔郁」。
明報記者 孫澤芳
測量師指未完工不應驗收 房署:有監管
59歲事主司徒先生稱,上月8日在社協吳衛東陪伴下到單位收樓,原想終可擺脫3年來斷續的無家者生活,惟發現單位儼如爛地,晴天霹靂,「好驚訝,去公園唌A都起碼叫做有個平地唭C,冇諗過有屋住反而條街個地下仲平」。收樓之初他在客廳開摺H睡覺,但地面不平,轉身時摺H移動,令他難眠。夜堶概j入屋,一覺醒來更滿身灰塵,只好在鋪了地磚、難以轉身的廚房打地鋪,「其實同埽鯠N咩分別」。
司徒先生月來多次要求房署修正,署方安排外判商上門檢視,最終沒有補修。他稱署方判斷單位翻新工程完工,「叫唔郁」工程部補修。本報上周查詢房署,其後署方於上周四(1日)安排外判商上門重鋪水泥平整地面。
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稱,地台批盪完工時需平滑平整,無凹坑凹紋、「隻手摸上去不會有磨損」,以便下一程序施工如鋪磚或膠地板。他說,從照片可見,房署補修前單位地台表面非常粗糙,有多處凹坑,明顯未達完工水平,租戶無法即時入住,「正常情G下房署不應驗收」。
樓齡22年無「翻新津貼」 社協籲放寬
吳衛東認為,房署事後終派人上門修補,反證原先工程確實不達標,房署無盡好監管角色。
現時公屋租戶如獲派樓齡21年以下單位,可選擇房署翻新或領取相等於3至5個月租金的「空置單位翻新津貼」自行處理,21年或以上單位則由房署負責翻新,不設津貼。吳衛東認為,獲派舊樓單位租戶即使明知房署工程質素參差也只能「硬食」,做法不公,促放寬津貼範圍。對於房署稱會為21年或以上樓齡單位徹底翻新,故不提供津貼選項,吳稱,如真的徹底翻新當然沒問題,但署方對外判商欠監管,擔心不少舊單位翻新質素同樣欠佳,沒經濟能力自行裝修的租戶求助無門。
按房委會資料,截至今年第三季,全港約有130條屋h樓齡21年或以上,佔全港237屋h的55%。吳稱,津貼政策原意為讓租戶盡早入伙,加快空置單位流轉,建議署方善用資源,如單位沒結構安全,應准舊樓單位租戶也可選擇申請津貼。
追究承辦商否 房署:已約見要求改善
房署解釋,樓齡較高單位一般維修工程項目較多,署方會徹底翻新或安排改善工程。至於會否追究是次單位承辦商「瑞安承建」的責任,以及署方有否妥善驗收等,房署無正面回應,僅稱已約見瑞安要求改善,房委會一直密切監察承辦商表現,但無備存空置單位翻新工程投訴數字。瑞安回覆稱,一直緊密配合房委會,按既定規例及要求進行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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