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戴防火手套非僅吶喊助威 情侶囚4年半
【明報專訊】2019年國慶日,網民發起「六區開花」行動,沙田一帶爆發衝突。一對年輕情侶被指在馬路牽手逃跑,同被控暴動罪成,昨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謝沈智慧形容案發時「現場猶如戰場」,示威者行為「肆無忌憚、目無法紀」,認為教導所刑罰未能反映刑責,但考慮兩人尚算年輕,酌量減刑3個月,判囚4年半。
女被告案發未滿21歲 官拒判教導所
男被告為高級文憑學生謝浩綸(現年21歲),女被告為牙醫助護熊詩婷(現年20歲)。女被告未滿21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法庭須優先考慮監禁以外的判刑選項。辯方早前求情時建議索取教導所報告,謝官拒絕。
謝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近千人堵路及破壞公共設施,拆疻K欄及磚塊,更有人縱火,現場火光熊熊,傳出爆炸聲,造成騷亂,形容示威者肆無忌憚,在警方推進下仍沒離開;暴動歷時約4小時,對公眾秩序及巿民的威脅程度大,商店無法營業,損失難以預計。她又稱,示威者辱罵警方,挑動情緒,加深不同政見者分歧,破壞警民關係。
謝官續指,無證據顯示被告擔當領導角色,但兩人戴防火手套,「明顯並非只是吶喊助威的人」,而相關暴動案例顯示,刑罰非只針對個別參與者,亦要阻嚇一同造成大規模破壞的人。謝官以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而兩人「由始至終全無悔意」,無減刑因素,但考慮他們尚算年輕,減刑至4年半。
【案件編號:DCCC 632/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