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水攻男囚兩月半 官指事隔3年上庭添壓
【明報專訊】任職學校圖書館管理員的36歲男子2019年於Telegram群組呼籲破壞店舖「360」,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兩星期。裁判官劉淑嫻稱,被告煽惑「裝修」店舖,實際上無執行計劃,加上本案發生逾3年才帶上法庭,「可能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壓力,實際情G不理想」。
辯方昨日進一步求情稱,被告劉梓峰一直奉公守法,經常參加義工服務,而涉案群組人數不多,被告的煽惑文字影響力有限,沒有引起廣泛討論。辯方提及,被告的妻子早前驗出直腸腫瘤,並確診癌症,冀法庭輕判。
劉官判刑時稱,被告曾在群組提議破壞店舖「360」,事前無預謀,只是回覆別人信息,但社交媒體的威力甚大,採納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下減至4個月。劉官認為無證據顯示控方延誤檢控,但本案事隔約3年才帶上法庭,被告家人亦會承受壓力,故此在認罪扣減後進一步減刑,最終判囚兩個月兩星期。
案情指出,被告在「香港全民議政會公海」Telegram群組討論。2019年10月,群組有人談及明確目標是「裝修」,被告說:「唔贊成搶店舖360,火攻會影響到其他舖,水攻瓥f呢?」
【案件編號:ESCC 1069/22】
(反修例風暴)